郑州苗轩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氧化铝空心球建设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04-30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 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 " 郑州苗轩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00 吨新型氧化铝空心球建设项目(一期)"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位于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(郑登快速路南),建设性质为新建,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,实际建成年产 7500 吨新型氧化铝空心球生产线。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、原料库、办公及辅助用房,配套建设混料、电熔熔化、喷吹成型、筛分、破碎等生产设施及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等环保治理设施。项目劳动定员 15 人,均不在厂区食宿,实行一班 8 小时工作制,年工作 300 天。
本项目于 2017 年 3 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,2017 年 4 月 26 日取得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批复(新密环建〔2017〕74 号);项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竣工,2026 年 1 月 19 日至 4 月 18 日开展环保设施调试。河南省政院检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~10 日、2 月 24 日~25 日对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,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 80%~88%,满足验收监测工况要求。
二、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
废气: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电熔炉熔化工段烟尘、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及厂区无组织颗粒物。1# 电熔炉配套旋风除尘器 + 脉冲袋式除尘器、2# 电熔炉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,分别经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;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并入 2# 电熔炉 15m 排气筒排放;混料、筛分工段无组织粉尘通过密闭作业、厂区洒水抑尘等方式控制。
废水: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电熔炉循环冷却排污水。生活污水经 10m³ 化粪池预处理后,由周边农户定期清运肥田;电熔炉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,定期排污水全部用于厂区及周边道路洒水降尘,不外排。
噪声: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、电熔炉、空压机、振动筛等设备运行噪声,通过采取基础减振、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,确保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。
固体废物: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烟尘、不合格产品、废弃电极棒及生活垃圾,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。除尘器烟尘、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二次回炉作为原料回用;废弃电极棒由厂家统一回收再加工;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,固废处置率 100%。
三、验收监测达标情况
验收监测结果表明:项目电熔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《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41/1066-2015)表 1 标准限值;破碎粉尘有组织废气、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-1996)表 2 标准限值;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 12348-2008)2 类标准,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 3096-2008)2 类标准;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规范化妥善处置。项目颗粒物实际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要求。
四、工程变动情况
项目建设性质、选址、生产规模、生产工艺、环保治理措施均与环评及批复一致,未发生重大变动。仅因场地高压线限制,对部分车间、库房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进行优化调整,生产及环保设备按一期产能同比例配置,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优化为回炉回用,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,不属于重大变动。
五、验收结论
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 “三同时” 制度,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,监测期间各类污染物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,固体废物妥善处置,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,无环保投诉及行政处罚记录。经验收组现场核查及资料评审,同意本项目(一期)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